斯斯有兩種,陳哲男的出國差假有三種。

第一種,是有請假紀錄的差假;第二種,是查無請假紀錄的差假,總統府稱是不假出國;第三種,是總統府承認他請了假,但未送假單,所以也未留紀錄。

邱毅最近取得了總統府及行政院的公函真本各一件。其中載明,陳哲男在九十年五月二十九日至六月一日率團赴越南訪問,與越國總理府官員討論越勞等雙邊事務,返國後,「奉(總統)核請貴(行政)院卓處賜復」;行政院秘書長邱義仁收文後,亦立即函令勞委會等部會「儘速卓處逕復,並副知本院」,亦即要勞委會等儘速直接向陳哲男報告,並以副本呈知行政院即可。

這兩件真本公函,以及邱毅一併公開的陳哲男「越南報告」,不啻將陳哲男的角色及他與陳水扁的互動關係作了更清晰的呈現,其效應不下於稍早出現的雙陳濟州賭場照片,至少引發了下列三點疑問:

一、陳水扁曾在電視上說,總統府甚至連陳哲男謊稱在台休假卻實際出國的紀錄,皆亦查出交高雄地檢署;則何以現在還會出現這種「請了假,未送假單,亦無請假紀錄」的情事出現?若謂陳哲男這次九十年五月的越南行竟然是「請了假,未留紀錄」;則總統府稱陳哲男九十一年十一月的濟州行是「未請假,亦未留紀錄」,如何還能取信於民?反正,請假或不請假皆不留紀錄,則「不留紀錄」即可能原來就是總統府預留的操作空間。亦因此,總統府稱,陳哲男九十一年十一月的濟州行「查無請假紀錄」,或「總統不知情」,已無公信力可言。

二、陳哲男的濟州行,與陳敏賢、嚴世華、王彩碧等同行,被指是考查韓國「國對國引進外勞事務」。當時,總統府辯稱,外勞事務非總統府之職權,更非副秘書長陳哲男之職責,所以總統府不可能派陳哲男處理外勞事務。但是,這次的兩件真本公函卻明白指出,陳哲男至少早在民國九十年五月間就已介入了外勞事務(濟州行尚遲在一年半以後),且在赴越前及返國後均曾稟報陳水扁,並呈有「越南報告」;而行政院更函令勞委會,就有關外勞事項「儘速卓處逕復(陳副秘書長哲男)」。這些白紙黑字所指證的是:陳水扁確曾欽命陳哲男處理外勞事務;可見前此總統府稱不介入外勞事務,又稱未指派陳哲男介入外勞事務云云,皆是一派謊言。

三、這兩件公函及「越南報告」更顯示,陳哲男在總統府內的角色相當特異。那次越南行,陳哲男不但與越南官方談及越勞事務,更欲為陳水扁赴越「度假外交」鋪路,又論及收購銀行事,還談到代越南訓練管理、金融、農業人才等等。這樣的陳哲男,儼然已有總統特使的架式。且陳哲男行前向總統請示,返國後又向總統呈遞書面「越南報告」,具見鄭重其事,更足徵此行是銜陳水扁之命。這般重要的行程,府方如何解釋「請了假,但未留紀錄」?是否本來就不要留下紀錄?或故意不留下紀錄?或原有紀錄但後來湮滅?據此以論九十一年十一月的濟州行,是否同樣亦是「請了假,但未留紀錄」,更使人對於是否曾有一本所謂的「韓國報告」留下了想像空間!

總統府在說謊,總統府在欺騙國人。高捷案爆發以來,總統府所作種種辯解,起初一聽就覺得言詞閃爍,如今果真證實皆為謊言。正因總統府謊話連篇,所以愈描愈黑,愈攪愈臭;而高捷案鬧到現在這種難以收拾的地步,主要原因之一,就是總統府不說真話,一直在騙人。

如今,這兩件公函證實了陳水扁至少早在九十年五月即欽命陳哲男掌理外勞事務;那麼,陳水扁前此為何要說謊?而總統府又究竟介入外勞事務到了什麼程度?且何況陳哲男至少已有兩次涉及外勞的差假均未留下紀錄……。

種種切切,謊言已經戳破,說謊的人該給國人一個交代了!

【2005/11/12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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