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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不知是否因為景氣不很好,
在朋友網站那裡寄賣的二手物品突然生意變好了。
日前有一件賣掉的東西,
買家剛好離我家不那麼遠的,
我又剛好有時間,就「親自送件」了。
 
本來用郵局掛號寄的話,粗估大約要40元吧,
但是我自己送的話,去程坐公車15元,
回程走半公里到最近的捷運站再坐回家,
因為還在可以「公車轉捷運」的時間內,
所以只花12元,
比反方向坐公車回家還省。
 
也就是交通費一共花了27元,
比原本用寄的省了13元。
一張早去晚回的東京來回機票假設是13,000NT的話,
那麼一次多賺13元的話,就是1,000次可以存到。
 
當然這只是假借機票來做一個簡單的次數計算,
並不是真的想要用這樣來存機票錢。
假設一週賣一件掉的話,那不是得要1,000週才能存到了?!
1,000週,一年50週簡單算的話,要二十年咧,瘋了。
而且還必須符合「離家不遠,可以泡製這次方式」的前提才行。
(而且還得我有那麼多二手物品可以賣……)
即便如此,積少成多的感覺還是很好啦,
下次有機會還會試試。
 
平常的工作老是坐在室內的電腦前,
偶爾也該出去體驗一下揮汗如雨的賺錢方式,
才不會被冷氣與電扇腐蝕掉基本的鬥志啊(握拳)。
雖然花了近一小時來回,還是覺得有它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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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orosd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